陳文清
2025年11月14日08:4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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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事關事業興旺發達、事關人民美好生活、事關國家長治久安。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五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的高度,對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作出重大部署。我們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治理之路,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提供堅強保障。
一、平安中國建設取得歷史性成就
國泰民安是人民群眾最基本、最普遍的願望,也是我們黨為之奮斗的重要目標。習近平總書記對人民群眾念茲在茲,對平安建設親自擘畫,在浙江工作期間就創造性地提出並實施了平安浙江建設戰略。新時代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平安中國建設,領導廣大人民群眾成功續寫了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新篇章,“平安”已成為我國一張亮麗的國家名片。
(一)形成總體國家安全觀。習近平總書記創造性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黨的十九大將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納入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黨的二十大報告和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就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進行專章部署。總體國家安全觀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個被確立為國家安全工作指導思想的重大戰略思想,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當代中國對世界的重要思想理論貢獻,為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提供了強大思想武器。
(二)完善平安中國建設體制機制。設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建立國家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國家安全得到全面加強。出台《國家安全戰略(2021—2025年)》,制定實施平安中國建設規劃,實施黨委(黨組)國家安全責任制、維護社會穩定責任制。黨的二十大以來,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建立完善社會治理工作、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體制機制,統籌資源力量,形成建設平安中國的整體合力。
(三)國家安全能力有效提升。著力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防控體系,先后出台20余部國家安全專門立法,制定修訂110余部含有國家安全條款的法律法規,國家安全立法從個別法律規范逐漸發展形成法律制度體系。著力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嚴密防范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破壞、顛覆、分裂活動,推動反恐維穩法治化常態化,全國連續多年未發生暴恐案事件。特別是在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制定實施香港國安法,實現“一法安香江”,推動香港由亂到治、由治及興。
(四)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始終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贏脫貧攻堅戰,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社會穩定的政治基礎、群眾基礎不斷夯實。始終把防范化解風險擺在突出位置,主動防范化解涉眾金融、房地產、勞動關系等重點領域風險,守住了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始終把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作為工作重點,2024年全國司法行政機關調解各類矛盾糾紛1843.7萬件,信訪總量持續下降,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黨的二十大以來,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全國99.9%的縣級行政單位建成並運行綜治中心,實現了解決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成為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生動實踐、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的重要載體。
(五)社會治安形勢穩中向好。堅持綜合治理,社會治安整體防控水平不斷提升,我國成為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全國兩會上“兩高”報告贊成率連續3年創歷史新高,人民群眾安全感滿意度連續5年保持在98%以上。我國是世界上刑事犯罪率最低的國家之一,2024年刑事案件立案數同比下降25.7%,為本世紀以來最低,2025年上半年又同比下降11.6%。我國是命案發案率最低、破案率最高的國家之一,2024年每10萬人命案發生數為0.44起,破案率達99.94%。我國是槍爆案件最少的國家之一,2024年持槍、爆炸犯罪案件數同比下降37.5%。黨的二十大以來,堅持寬嚴相濟、懲防並舉,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依法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深化醉駕依法治理,贏得人民群眾支持和贊譽。
(六)社會治理效能增強。黨對社會治理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化,社會治理體系更加健全,社會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大幅度提升,發展了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黨的二十大以來,一手抓思想政治引領,扭住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持續推進黨的組織、黨的工作“兩個覆蓋”﹔一手抓優化服務管理,著力解決各類社會群體的訴求,保障其合法權益。各類社會群體團結在黨的旗幟下,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衷心擁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高度認同。
二、准確把握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正確方向
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也是重要保障。平安是發展中的平安、動態中的平安、開放中的平安、法治中的平安。要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統籌發展和安全,緊緊圍繞國家更加安全、社會更加安定、治理更加有效、人民更加滿意這一目標,持續用力,久久為功,以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建設保障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
(一)堅持黨的絕對領導。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黨的領導是平安中國建設的根本保証。”歷史和現實反復証明,正是因為堅持黨的絕對領導,我們才能戰勝一系列重大風險挑戰,實現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人民安寧,推動黨和國家事業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堅持黨對平安中國建設的絕對領導,最重要的是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和我國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平安中國建設效能。要落實黨的絕對領導,完善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工作體制機制,充分發揮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充分發揮各地區各部門職能作用,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平安中國建設為了人民,也依靠人民。”隨著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人民群眾對平安的要求越來越高,更加期待安業、安居、安康、安心。要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提高正義維護、權利救濟、安全保障、服務供給的能力水平,讓更高水平平安中國以人民群眾可見、可觸、可感的方式實現。平安中國建設是億萬人民自己的事業。要始終堅持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平安建設人人參與、平安成果人人享有的生動局面。
(三)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安全是發展的前提,發展是安全的保障。”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歷史,在“站起來”階段,我們黨更加注重安全﹔在“富起來”階段,我們黨更加注重發展﹔在“強起來”的新階段,要統籌好發展和安全。發展和安全合則興、離則弱、悖則亡,這是歷史留給我們的深刻啟示。要進一步樹立發展是硬道理、安全也是硬道理的理念,在發展中固安全、在安全中謀發展,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要堅持管發展必須管安全、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穩定,在工作中自覺把發展和安全統一起來,共同謀劃、一體部署、相互促進,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
(四)堅持法治思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法治是平安建設的重要保障。”我們黨之所以創造出經濟快速發展和社會長期穩定兩大奇跡,同我們不斷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有著十分密切的關系。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必須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引,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面對各類矛盾糾紛,要善於納入法治軌道依法化解,更好發揮法律的定分止爭作用,以法律關系的確定維護社會的穩定。面對各種突發事件,要在及時查清事實、准確判明性質的基礎上,堅持依照法律的規定和程序辦理。面對重大風險挑戰,要提升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防范應對的能力水平。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做到依照“三定”規定履職、依照法制辦事、依照崗位責任落實。
(五)堅持強基導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要加強基層建設,充分發揮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人民調解委員會等職能作用,實現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傾,不斷筑牢平安中國的根基。要加強基礎工作,完善正確處理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機制,實現對矛盾糾紛情況的全量掌握,真正把各類矛盾隱患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努力構筑起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的銅牆鐵壁。
三、全面落實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點任務
《建議》明確了建設更高水平平安中國的重點任務。我們要全面把握,逐一細化,抓好落實。
(一)健全國家安全體系。國家安全是民族復興的根基。要鞏固集中統一、高效權威的國家安全領導體制,加快構建新安全格局,增強維護和塑造國家安全戰略主動。要堅持以戰略為先導、政策為抓手、法治為保障、風險防控為落腳點,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戰略體系、政策體系、風險防控體系。要強化國家安全重點領域和重要專項協調機制,提高應急應變效能。要落實黨委(黨組)國家安全責任制和維護社會穩定責任制,形成整體合力。要完善涉外國家安全機制,構建海外安全保障體系,加強反制裁、反干預、反“長臂管轄”斗爭,深化國際執法安全合作。要強化國家安全教育,筑牢人民防線。
(二)加強重點領域國家安全能力建設。鍛造實戰實用的國家安全能力,是維護國家安全的當務之急。要突出工作重點,把捍衛政治安全擺在首位,堅決維護國家政權安全、制度安全、意識形態安全,堅決防范抵御“顏色革命”。要夯實國家安全基礎保障,確保糧食、能源資源、重要產業鏈供應鏈、重大基礎設施安全。要加強網絡、數據、人工智能、生物、生態、核、太空、深海、極地、低空等新興領域國家安全能力建設。要強化源頭防控,推進社會安全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建設,提高防范化解重點領域風險能力。要統籌推進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風險有序化解,嚴防重大群體性事件,嚴防系統性風險。
(三)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公共安全是最基本的民生。要完善公共安全體系,推動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要加強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加強應急指揮、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等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著力守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要堅持標本兼治,進一步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強化“懲”的震懾,全面准確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健全掃黑除惡常態化機制,加大預防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毒品犯罪等的力度,依法懲處違法犯罪,提升刑罰執行質效,有力震懾犯罪、保護人民。要筑牢“防”的屏障,深化社會治安整體防控體系和能力建設,發展壯大群防群治力量,強化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和治理,加強專門教育和專門矯治教育工作,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
(四)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必須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要堅持黨建引領,突出抓好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黨的建設,抓好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自覺把黨的領導貫穿到社會治理工作的各方面全過程。要堅持走好群眾路線,發揮人民群眾主體作用,發展志願服務,營造見義勇為社會氛圍,完善凝聚服務群眾工作機制,健全利益關系協調、合法權益保障制度,夯實社會治理群眾基礎,引導各方有序參與社會治理。要堅持網上網下協同治理,深化網絡空間安全綜合治理,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加強網絡安全體制建設,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監管制度,營造更加清朗有序的網絡環境。要強化制度建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社會工作體制機制,完善社會治理政策和法律法規體系,發揮市民公約、村規民約等作用,不斷提升社會治理制度化、規范化水平。
新時代新征程,要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立足預防、立足調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層,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要推進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形成綜治中心負責統籌協調、程序推進,各入駐(輪駐)單位負責實體解決的良好局面,確保人民群眾的每一項訴求都有人辦、依法辦,實現化解矛盾糾紛“最多跑一地”。要嚴格落實《信訪工作條例》,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在矛盾糾紛預防化解工作中,維權是根本,維穩是保障。首先要把群眾的合法訴求依法保護到位,在此基礎上,實現維權與維穩的辯証統一,確保良好的社會秩序。
《 人民日報 》( 2025年11月14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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