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龍
2025年09月10日08:23 來源:光明日報222
【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
習近平總書記在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80周年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指出:“在中國共產黨倡導建立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旗幟下,中國人民以錚錚鐵骨戰強敵、以血肉之軀筑長城,取得近代以來反抗外敵入侵的第一次完全勝利。”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是艱苦卓絕的偉大戰爭,是中華民族同仇敵愾、共御外侮的偉大勝利。中華民族共同體形成於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各民族共同開拓祖國遼闊的疆域、共同締造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共同書寫輝煌的中國歷史、共同創造燦爛的中華文明、共同培育偉大的民族精神,形成了多元一體的格局。抗日戰爭時期是中華民族發展史上的重要階段,全民族抗戰的斗爭實踐、新型民族關系的塑造、中華民族話語體系的建構和各民族情感上的相互親近,夯實了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基礎,推動了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一
日本帝國主義發動全面侵華戰爭,使中華民族陷入深重危機。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是一場全民族的反侵略戰爭,在這一過程中,全體人民共同抗擊日本侵略者,並有力推動了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1935年12月,瓦窯堡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任務的決議》,提出“中華民族的基本利益,在於中國的自由獨立與統一”。為維護中華民族的基本利益,實現中華民族的獨立與統一,中國共產黨明確表示要發動、團聚與組織“全中國全民族一切革命力量去反對當前主要的敵人”,驅逐日本帝國主義出中國,取得中華民族的徹底解放,保持中國的獨立與領土完整(《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2冊,中央文獻出版社2011年版,第540頁、第536頁),這裡實際上已提出全民族抗戰的主張。1936年5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對回族人民的宣言表示,願意“聯合回族中所有的一切武裝力量,並幫助其發展,更願意武裝回民”,成立獨立的“回民抗日軍”,並“希望回民的武裝,將來能成為抗日聯軍的主要力量之一”(《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3冊,第129頁)。1937年2月,中共中央在給少數民族委員會的指示信中重申了“發動蒙古人民的抗日救亡運動”“幫助蒙古人民的抗日運動和民族解放,聯合他們一同進行對日作戰”的工作方針(《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4冊,第34頁)。這些主張,旨在動員回族、蒙古族等各族人民積極投身抗日斗爭,凝聚起中華民族團結抗戰的磅礡力量。
七七事變后,中共中央明確提出:“今天爭取抗戰勝利的中心關鍵,在使已發動的抗戰發展為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戰。隻有這種全面的全民族的抗戰,才能使抗戰得到最后的勝利。”(《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4冊,第473~474頁)全民族抗戰是贏得抗日戰爭勝利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有利於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中國共產黨倡導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不僅是國內各黨派、各階級的統一戰線,而且是全國各民族的統一戰線。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同志明確提出當前的重要任務在於“團結各民族為一體,共同對付日寇”(《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5冊,第621頁)。這裡所說的“一體”即是中華民族同仇敵愾,形成抗日的共同體。
針對當時存在的一些關於抗戰的悲觀情緒,為形成全民族抗戰的局面,中國共產黨十分注重提高少數民族群眾抗日的信心決心。陝甘寧邊區政府對少數民族開展的工作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幫助他們提高政治覺悟及抗日救國的情緒和堅定其對抗戰的信心”(《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6冊,第73頁)。中共中央西北工作委員會擬定的關於回族、蒙古族問題提綱,分別將“啟發並提高全回回民族堅決抗日的認識和信心”“喚醒並提高蒙古民族堅決抗日的認識和信心”(《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7冊,第297頁、第418頁),作為對回族、蒙古族具體政策的第一條,力圖通過提高認識和信心來動員少數民族群眾參加抗戰。
在中國共產黨的積極努力下,全民族共同抗日的局面逐漸形成。八路軍、新四軍除廣泛吸收各族人民參軍參戰外,還派出部隊和干部深入敵后少數民族聚居區,幫助少數民族建立抗日武裝、開展革命斗爭。在大青山建立的由蒙古族、漢族人民組成的抗日武裝,成為大青山抗日游擊戰爭的主力﹔在抗日根據地建立的幾十支回族人民抗日武裝中,以冀中和渤海地區的兩支回民抗日游擊隊最為著名。朝鮮族、滿族、壯族、瑤族、黎族、苗族等少數民族人民,也都為抗日戰爭的勝利作出了積極貢獻。“中國之抗戰建國,有漢、滿、蒙、回、藏等各民族之參加”,“這是中華民族的偉大”(《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6冊,第454頁)。全民族抗戰的斗爭實踐,推進了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二
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堅持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原則,推動少數民族地區共同發展,通過塑造新型民族關系,促進了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民族平等是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重要基礎。毛澤東同志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明確指出,“允許蒙、回、藏、苗、瑤、夷、番各民族與漢族有平等權利,在共同對日原則之下,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務之權”(《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5冊,第621頁)。民族平等是處理民族關系的基本要求。中國共產黨實行的民族平等原則體現在經濟、政治、文化等各個方面。經濟上平等,主要是確保少數民族與漢族擁有平等的經濟權利﹔政治上平等,主要體現在承認少數民族與漢族擁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允許少數民族參與各邊區、根據地的政治生活﹔文化上平等,主要體現在尊重少數民族的身份和文化,幫助少數民族發展文化教育。這種平等的民族關系為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奠定了重要基礎。
民族團結是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的另一重要基礎。1937年8月,黨中央發出指示強調,“應該同少數民族的上下層建立良好關系”,並“使他們自願的同我們親密的聯合”(《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4冊,第469頁)。與少數民族建立良好關系、親密聯合的過程,就是團結少數民族的過程。毛澤東同志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號召“團結全民族,發動全民族一切生動力量進入這個斗爭中去”(《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5冊,第652頁)。全民族共同抗日的實踐,增進了各民族的團結,為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創造了有利條件。
為促進少數民族地區共同發展,中國共產黨不斷規范經濟政策,保護少數民族的經濟利益。《關於回回民族問題的提綱》提出:“扶助並發展回族農業手工業生產,設立工廠,開發礦山,發展交通運輸,舉辦實利回民的生產消費合作事業與信用借貸。”(《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7冊,第299頁)這是發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的具體舉措。《關於抗戰中蒙古民族問題提綱》提出,“一切稅收應有定額,並劃作蒙古民族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的費用”﹔“禁止強迫侵佔蒙人牧場與土地”﹔“廢除一切苛捐、雜稅、派捐、派款、征收馬匹及無償徭役,減輕水草稅”(《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7冊,第419頁)。這些政策有利於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也有利於在經濟共同發展基礎上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三
中華民族悠久的歷史、燦爛的文化是由各民族共同創造的,並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中國共產黨是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擔負著實現民族復興的光榮使命。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傳承並發展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提煉與建構中華民族話語體系,為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奠定了基礎。
一部中國歷史,就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匯聚成多元一體中華民族的歷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締造統一多民族國家的歷史。毛澤東同志在《中國革命和中國共產黨》一文中指出:中國四億五千萬人口中,十分之九以上為漢人。此外,還有蒙人、回人、藏人、維吾爾人、苗人、彝人、壯人、仲家人、朝鮮人等,共有數十種少數民族,“雖然文化發展的程度不同,但是都已有長久的歷史。中國是一個由多數民族結合而成的擁有廣大人口的國家”。在中華民族發展史上,有素稱發達的農業和手工業,有許多偉大的思想家、科學家、發明家、政治家、軍事家、文學家和藝術家,有豐富的文化典籍,“中國是世界文明發達最早的國家之一”(《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2頁、第623頁)。中國共產黨人關於中華民族歷史發展、國家形成的話語建構,為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提供了歷史支撐。
中華民族在長期歷史發展過程中,形成了自己的優良傳統與民族精神。毛澤東同志指出,中華民族不但以刻苦耐勞著稱於世,同時又是酷愛自由、富於革命傳統的民族。“中華民族的各族人民都反對外來民族的壓迫,都要用反抗的手段解除這種壓迫”,“在中華民族的幾千年的歷史中,產生了很多的民族英雄和革命領袖。所以,中華民族又是一個有光榮的革命傳統和優秀的歷史遺產的民族”(《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622頁)。關於中華民族優良傳統的敘事,有利於提升中華民族的自信心與自豪感,進而推動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
中國共產黨始終高度重視民族工作。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對回族人民的宣言明確提出,“在民族平等的原則上,建立聯合的政權,解決回漢兩民族共同的問題”(《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3冊,第129頁)。毛澤東同志在《新民主主義論》一文中指出,中國革命的目的在於“建設一個中華民族的新社會和新國家”(《毛澤東選集》第2卷,第663頁)。中華民族的新國家是各民族擁有平等權利的國家。黨的七大通過的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為建立獨立、自由、民主、統一與富強的各革命階級聯盟與各民族自由聯合的新民主主義聯邦共和國而奮斗”(《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22冊,第534頁)。抗日戰爭時期,各族人民在中國共產黨的號召和引領下,為了共同的理想和目標,奮不顧身,英勇抗敵,終於取得了民族解放斗爭的偉大勝利,為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提供了政治保障。
四
情感是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的紐帶,對於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建立和鞏固具有支撐作用。2024年9月,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上指出:“歷史充分証明,情感上相互親近是形成和發展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堅強紐帶。”
在充分溝通基礎上增進情感上的相互親近。情感的建立和維系需要溝通和交流,也需要在交流中消除矛盾和隔閡。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努力採取各種辦法消解各民族之間歷史上形成的糾紛和矛盾,增進各民族之間的情感認同。1936年8月,中共中央關於內蒙古工作的指示信要求“我們在工作中聯絡中,必須以極忠誠的態度取得內蒙古人民兄弟的信任”(《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3冊,第259頁)。工作聯絡的過程,就是情感溝通和交流、贏得彼此信任的過程。歷史上,中國共產黨涉及回族、蒙古族等少數民族的文件,都經常將回族、蒙古族同胞稱作“兄弟”,使親如一家的兄弟之情逐漸成為民族之間的情感基調。
中華民族共同體是建立在民族自信基礎之上的。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注重提振中華民族的自信心與自豪感,以增強全民族打敗日本侵略者的信心。在黨的擴大的六屆六中全會上,毛澤東同志指出,“全民族的第一任務,在於高度發揚民族自尊心與自信心”﹔張聞天同志也提出,“應該利用中華民族過去歷史上一切偉大的事跡與人物,宣傳中華民族的偉大,以造成民族自尊心,以擊破投降妥協的心理”(《建黨以來重要文獻選編(1921—1949)》第15冊,第610頁、第700頁)。強烈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是國家認同、民族交融的情感紐帶,是中華民族綿延不衰、永續發展的力量源泉,也是激發中華各族兒女同仇敵愾、共同抵抗日軍侵略的精神動力,成為增進中華民族認同、建設中華民族共同體的情感基礎。
(作者:陳金龍,系廣東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華南師范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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